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先后颁布。地勘单位改革全面拉开序幕,各省地勘单位陆续发布相关文件进行改革分类。几年过后,目前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情况如何了?
黑龙江、四川、云南、甘肃4个省部分单位未完成分类。如黑龙江省有色局及煤田局、四川省地勘局、甘肃地勘局有7家单位另行批复、云南地勘局大多数暂定为公益二类。
第一阶段,事企分离(陕政发〔2007〕44号、陕政办发〔2008〕128号)
省属地矿、有色、核工业、煤田4家地勘局划分为企业一部分、事业一部分,初步建立起事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地勘工作基本框架。
撤销省属地矿、有色、核工业、煤田等4家地勘局及所属53个地勘单位事业建制,收回全部事业编制,全部整体改制成为地勘企业,完全与事业体制脱钩。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配备到位。
2016年7月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辽政【2016】130号)
注册资本50亿元(暂定),资金来源省地矿局、东北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局、省核工业局、省冶金地质局和省化工地质勘查院的国有资产。
2016年5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60号)
成建制转企或整体划入企业的事业单位,原在编在职人员全部划转到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5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组建省属企业集团理顺产权关系妥善安置职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46号)
2014年8月,《关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通知》(鲁编【2014】74号)
除地矿局机关为一类外;公益二类16家;生产经营类2家,为省地矿建筑设计院、省地质探矿机械厂。
2016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的通知》(省政办发【2016】]39号)
组建集团,山东地矿局整合51家企业,组建山东地矿集团;山东煤田地质局整合36家企业,组建山东泰山地勘集团。
设置3年过渡期,资质共享,3年过渡期满,允许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留在企业内
2014年8月,《关于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和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皖编办【2014】104号)
2014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地质勘查单位规范管理和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4】222号)
公益一类的地质勘查单位一律不得新设对外投资,不得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的地质勘查单位对外投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财政厅批准,重大投资须报省政府批准,原则上不得进行跨行业投资。
2016年11月,省财政厅先后印发《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财预〔2016〕6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和2017年1月财政厅、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财综〔2017〕47号)
地质勘查实行3年过渡期(2015-2017年)支持政策,过渡期财政事业费投入较改革前不降低,从2018年开始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策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经费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年人均4.5万元标准。
公益一类的地勘单位一律不得新设对外投资,不得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性活动。公益二类地勘单位原则上不得跨行业投资,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公益一类地勘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不高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确定;公益二类地勘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的1倍确定;野外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收入水平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单位人员平均收入的3倍。
2014年10月,《关于贵州省地质矿产开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类别划分意见的通知》(黔事改办【2014】58号)
2016年2月,《贵州省省级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供款方式改革方案(试行)》 (黔财编【2016】1号)
单位收入优先用于成本性支出。核定绩效工资人均发放最高标准为省直机关目标考核奖人均水平的2倍。
以省地矿局为单元,按“一局一(集团)公司”的格局,组建贵州省地质局和贵州地矿(集团)公司,对局属地勘单位进行事企分离改革;
2015年4月,《关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23号)、《关于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21号)
地矿局:公益一类有24家,公益二类有2家,分别为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
2016年8月,《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冀办字【2016】51号)
以全面清理事业单位职能和分类为基础,以“两减、一补、一减”为重点,对省直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2015年10月,《关于调整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15]59号)
公益一类有9家,公益二类有2家,分别为宁夏地质工程院、宁夏矿产地质勘查院
事业编制规模由2377名压缩为1370名,此后每年按自然减员的80%收回
夯实公益地质服务工作,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建设宁夏地质工作实施方案》为抓手,提升地质服务保障能力
200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地矿局、有色局和核工业局三个地勘单位合并,统一整合归属广西地矿局管理
由于地勘单位具有行业特殊的复杂性、多样性等情况,自治区编办将广西地矿局及所属地勘单位列为全区事业单位中3%暂缓分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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